
(相关资料图)
比如:甲公司在1月份与乙公司签订运输合同,委托乙运输自己的货物到码头;结果乙公司把货物运送到目的物后,甲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运费;在11月分甲公司又委托乙运输另一批货物,签订了运输合同,在运货货物后,乙要求甲公司支付上一次的运费,甲公司不同意,于是乙公司就留置了这一批货物;这是可以的,虽然乙行使留置权是基于第二个合同关系,已经不是原来的债权债务,但是企业间可以不受“行使留置权要基于同一债权债务关系”的约束。
法师兄 2023-04-05 23:59:56
(相关资料图)
比如:甲公司在1月份与乙公司签订运输合同,委托乙运输自己的货物到码头;结果乙公司把货物运送到目的物后,甲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运费;在11月分甲公司又委托乙运输另一批货物,签订了运输合同,在运货货物后,乙要求甲公司支付上一次的运费,甲公司不同意,于是乙公司就留置了这一批货物;这是可以的,虽然乙行使留置权是基于第二个合同关系,已经不是原来的债权债务,但是企业间可以不受“行使留置权要基于同一债权债务关系”的约束。